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普通法中心、英国英中协会(Great Britain China Centre)联合举办的“‘一带一路’倡议推进中的法律纠纷解决”国际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
中国人民大学普通法中心学术顾问委员会英方联席主席、英国最高法院前院长菲利普斯勋爵(Lord Phillips),宾汉姆法治中心主任、普通法中心学术顾问委员会英方副主席Jeffrey Jowell爵士,英国高级出庭律师、普通法中心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Marina Wheeler,伦敦大学亚非学院法学教授(彭文浩)Michael Palmer,英中协会主席Sir Martin Davison,英格兰与威尔士律师公会主席Chantal-Aimee Doerries QC,苏格兰律师公会会长Eilidh Wiseman QC,香港律师会会长苏绍聪,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等中外代表近60人参加了会议。
与会嘉宾围绕“一带一路”地区法律纠纷解决机制现状、“一带一路”地区法律纠纷冲突的类型与对策、仲裁在“一带一路”地区法律纠纷解决中的运用以及“一带一路”地区法律纠纷解决中的国际法律规范四大议题展开交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在致辞中强调,“一带一路”沿线60多个国家,是法律体制多样化的国家、宗教多样化的国家,在讨论法律纠纷解决以前,先要了解这些国家的法律文化,尊重不同国家的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用一种平等的对话的心态来推动“一带一路”。法治是人类选择的一个普遍性价值,只有法治才能寻求不同国家之间的更多的价值共识,通过法治我们可以寻求相互的理解,实现法治所追求的人的尊严、自由、平等和安全。
Martin Davidson致辞表示,英国和“一带一路”的很多国家一样,都有基于普通法的传统,有悠久的经济文化,企业在各地方开展活动交流,带来了大家合作的机会,并且这样的合作在各个方面都有重大的意义。“一带一路”是一个雄心勃勃的计划,英方也将乐于同中国一道促进“一带一路”的成功。
菲利普斯勋爵发表主旨演讲。菲利普斯勋爵认为,普通法的优势主要在于法官可以创设法律,法官在案件审理中积累较为丰富的商业经验,能够做出更符合商业规则的公平判决。往往跨境争端发生后,当事人担心本国法院会对本国企业偏袒和保护,更趋向于选择仲裁解决。仲裁的费用往往非常高,但调解和协商往往也无法有效解决争端。菲利普斯勋爵提出应在争端发生前做好风险预防。企业应该在商事行为发生前在律师的指导下做好风险防控,这就扩大了复合型的法律人才的需求。英国和其他国家也愿意帮助中国来完成法学教育的任务,培养掌握普通法的中国法科学生。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林嘉教授就菲利普斯勋爵的报告进行评议。林嘉表示,今天讨论的纠纷解决,某种程度上是为下一步的问题考虑对策。菲利普斯教授在演讲中解释了英国普通法怎么样去作出一个更加公平、合理的、更符合商业习惯的法律的解释和法律的适用。普通法在中国也具有一定的基础,特别是香港地区确实在普通法的发展和适用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林嘉建议下一步应该更多地融合大陆法和英美法,尤其在商事立法和商事法律实践方面,以应对未来一带一路战略推进中可能的挑战。
王俊峰指出,“一带一路”促使中国政府主动与沿线的国家建立经济伙伴关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构建一带一路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需要沿线国家的深化司法合作,重视“一带一路”下的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和争议调解机制的构建,充分利用现有的WTO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以及其他国民之间的投资公约等类似国际案例,来作为争议解决的重要参考。
清华大学法学院车丕照教授对目前3种争端的解决途径,作了一个初步判断。法律纠纷解决机制的改革和创新是以法律需求为土壤,而不是法律人的凭空构想。“一带一路”倡议并不刻意寻求新机制的创设,而更强调积极利用现有的各类机制。因而,未来的纠纷发生方式和解决方式都不会有大的变化。
Michael Palmer指出,中国和英国应进行更多的法律合作。在“一带一路”倡议蓬勃发展的背景下,中英两国明确共同利益追求,设立惠及中英的普遍性的标准,确认共同的原则有着重要意义。Michael Palmer教授,特别以调解这一极富中国特色的制度为例,指出英国在民事司法方面的变革为中英合作提供了非常广泛的合作空间和领域。“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深化,为中英两国以调解为桥梁深化司法合作,乃至加深文化了解都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会。
会议的总结陈词分别由Jeffrey Jowell先生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立余教授发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普通法执行秘书长时延安教授代表主办方发表闭幕致辞。时延安说,普通法中心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英中协会、和牛津大学法学院三方联合成立。成立两年来,为中英两国法律界提供一起共同讨论当前重要的法律问题的平台。普通法教学是中心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普通法中心计划培养出更多熟悉普通法、熟悉中国法甚至是熟悉整个全球法的人才,并开始着手实施。最后,普通法中心希望能够创造更多的机会,让来自各方的对未来世界的法律发展有共同志向的人坐在一起,去讨论未来的发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