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马利民 10月23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中心、四川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省律师协会主办,北京隆安(成都)律师事务所承办,四川省司法厅等单位共同指导的,以“主动融入、抢占先机”为主题的“法律助力四川实施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座谈会”在成都举行。来自四川省发改委、经信委、国资委、旅游发展委、司法厅、投资促进局等单位相关领导,波兰共和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总领事、副领事,波兰华沙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师范大学等高校20余名教授以及四川30余家知名企业及60余名律师的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高浣月,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王强,中国政法大学“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隆安(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黄永庆,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北京隆安(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丁朋,波兰共和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总领事KatarzynaWilkowiecka,波兰华沙大学法学院副院长SlawomirZoltek教授等出席会议并致辞。
高浣月表示,自2013年习近平主席首次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重大倡议,三年来沿线各国不断深化合作,取得了可喜的早期收获。一条互尊互信之路、合作共赢之路、文明互鉴之路已经展现在我们的面前。中国政法大学与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作成立“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中心,旨在集合双方的优势,从理论到实务,不断探索“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相关法律问题,以及法律背后的历史、文化和经济政治问题。
在谈到四川面临如此重大的国家战略发展阶段,应当如何主动融入、抓住机遇时,黄永庆说,首先要有开放的精神。思想不开放,行动上不会有开拓,更不会有创新;其次,放眼世界,立足本地,虚实结合,务实创新。掌握“一带一路”的基本内涵就是“互联互通”,按照“共商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把本省市、本部门、本企业的基本诉求、优劣情况分析透彻,在充分了解相应国家、城市、企业的基本诉求和相关情况的前提下,在城市名片、产品质量、企业品牌,乃至管理理念等方面精挑细选,稳中求进,工作必然“出彩”;再次,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一带一路”发展思路服务。在实现国内政府、企业、学者专家媒体“四大主体资源”的联动效应时,还应补充法律专业人才作为第五种主体资源。